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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业机构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维持高水平 |
2009-8-5 0:01:00 |
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7日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香港商界对知识产权的认知程度维持高水平。93.7%的受访者认为香港商业社会有需要保护知识产权,而98.3%的被访者认为知识产权是公司的宝贵资产。
这项“香港商业机构知识产权意识调查”由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委托进行,共有1001间商业机构回应。调查显示,超过92.1%的受访者知道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商标及专利;接近一半机构认为,在防止侵犯知识产权方面,政府应该担当最重要的角色。
超过52%的机构认为公司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最严重的后果是“要负上刑事责任”,这一比例较2006年的13.3%高出两倍多;有近半数商业机构表示,知悉董事或合伙人就其公司管有盗版软件以供在业务中使用,可能须负上刑事法律责任。
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经济效益,大部分商业机构均认为保护知识产权对促进本地创意产业发展、促进营商者创造商机和财富,以及促进香港整体经济发展有帮助,结果与以往调查一致。
另外,有关商标与公司注册的分别,只有35%的受访者能正确回答商业或公司名称注册与商标注册是不同的;45.7%的机构不知道需分别于内地及香港申请注册商标、专利或外观设计,才可于两地受到保护。
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署长谢肃方表示:“调查结果为我们制订未来的工作计划提供了方向。知识产权署会继续致力通过不同渠道向商界传递保护知识产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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